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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标题:
县人民法院立案组“违法举报“
问题类型:
民事
【信件内容】
法院立案工作明确规定:通城县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,报庭长批准立案;人民法庭决定立案后,应当将当事人的姓名、单位、案由、简要案情报基层人民法院统一编立案号。而通城县人民法院应先根据事实“审查”认为符合受理案件,而不是“披着人民法院的旗”滥用职权、知法违法、颠倒法律流程乱来请高院领导及院长速查明真相。保通城人民太平。 补充注明:举报上述内容如此清晰诽谤。国家法律也明确规定。通城县人民法院立案组“滥用职权、知法违法、颠倒法律流程乱来的事实已经触犯违法。院长查明真相严惩后,给受害人胡亮涛及人民一个交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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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信人:
胡亮涛
发信时间:
2021/4/26 0:11:38
【信件回复】
胡亮涛同志: 您好,您所发的邮件我们已收悉!现答复如下: 已安排调查,欢迎监督! 2021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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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人:
通城县人民法院
回复时间:
2021/5/26 8:42:56